车主无过不担责
《代客泊车有风险 车留钥匙别留》,暴露出了当前代客泊车存在的隐患,其中的“潜规则”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,大家纷纷打进热线咨询。为此,记者专门采访了交警和法律相关专家,为大家支招。专家认为,其实这种“潜规则”只是极个别现象,目前在我市绝大部分服务场所都能保证所停车辆的安全,只要车主把细点,自己不存在管理疏忽、过错,就能避免自己承担责任和损失。
车主是否会担责?
“责任和损失该由谁来承担”是读者们最关心的话题。据交警三分局民警郭战介绍,代客泊车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,事故责任人应当是驾驶车辆的泊车员。需要提醒的是,如果泊车员没有驾驶执照,保险公司不予赔偿,一般情况下提供泊车服务的单位和泊车人应当赔偿车主的损失,而洗车、修车时的情况和代客泊车一样,只要车主无过错,责任、损失都不会由车主来承担。
然而道法规定,在有些情况下车主与实际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,哪种情况下车主会“脱不到爪爪”呢?郭战解释称,借车给别人,如果出借人有过错(比如车辆存在安全瑕疵、出借给无资格人驾驶等),车主就应当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还有就是车主对自己的车疏于管理,致使他人方便随意擅自使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,车主应当与擅自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对此,权威人士建议,在修车、洗车、泊车等情况下,一定要自己保管好车钥匙和行驶证,尽到车主管理车子的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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