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网友李先生买了辆二手车,本以为生活和工作上会得到方便,没想到反是窝了一肚子气。原来,李先生的车用了不到半年,竟被查出是辆报废车并且套用了其他车的车牌号。李先生将当初把车卖给他的王某告上了法庭。
李先生听说王某手里有辆二手的桑塔纳轿车出售,便决定购买。在验车时,李先生查看了车辆的证照和行驶证,该车证照齐全,行驶证登记完整。经过协商后,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。王某承诺协助李某办理年审和过户手续,并请3位在场人在协议中“中介方”一栏签字证明。同年5月份,李某办理了车辆保险手续,交付保险费2326元,保险期限至2007年5月。
李某驾车到外地出差时,该车被当地公安局交警支队扣留,并被告知等候处理。李某到达交警支队要求处理,方被告知该车是报废车辆,还是套用其他车辆的行驶证和号牌等,准备将该车强制报废。李某随即找到王某要求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,但遭到拒绝。于是双方上了法庭。
法院认为,李某、王某之间尽管就本案争议车辆的买卖订立了协议并完成了交付,车辆所有权已发生转移,但因王某转让的车辆为套牌且属报废车辆,所以李某、王某之间的车辆买卖行为属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,判决王某返还李某购车款人民币23000元,另外王某再赔偿李某经济损失2326元。
星星说车:为何报废车能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呢?如何杜绝报废车进入二手车交易这一痼疾?
首先要严格法规,让违禁者付出高昂的成本,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。
其二,应在二手车过户环节严格把关,以过户车辆信息全国联网,实现其高度透明化,严防套牌车。
其三,要尽快完善报废车辆解体的严格行业标准,让标准与国际接轨,行业标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。
其四,国家应用优惠政策扶植大型汽车解体企业,形成良性循环 |